一、招收對象:
(資料圖片)
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間出生、實際居住地在本校施教區的適齡兒童。
二、招收范圍(北校區):
1.施教區范圍:
濠西路以東—鐘秀中路以南—北濠橋路以西—濠北路以北;濠西路以東—運河以南—郭里頭河以西—鐘秀中路以北。
2.代招區范圍:
通揚運河以東—通呂運河以南—濠西路以西—紅廟子河以北。
三、入學條件及攜帶材料:
(一)戶籍在崇川區的入學適齡兒童報名要求:
(1)法定監護人在本施教區有住房的,以法定監護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產權證為依據。
(2)法定監護人在崇川區確無住房的,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產權證(公租房屋使用證)入學的,或者用監護人與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學,入學兒童須與祖輩(至少一人)、法定監護人(至少一人)在同一戶籍,且戶籍地址應與上述住宅房屋產權證地址一致,其法定監護人雙方還必須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(含崇川區、開發區)。
(3)居住公租房的無房戶,入學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籍須同在公租房內,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權證、戶口簿、房管部門出具的法定監護人雙方無房證明、一年以上的水電發票。
(4)房屋拆遷者,按安置地安排入學,一年內也可憑加蓋街道公章的拆遷協議按原址安排入學。
(5)崇川區戶籍的無房戶,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。
(6)期房(尚未領取住宅房屋產權證)不作為入學依據。
現場審核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:①戶口簿。②法定監護人住宅房屋產權證(不動產權證)。③結婚證(離異家庭需提供離婚證、離婚協議或判決書)。④出生證明。⑤幼兒素質發展報告書。
(上述材料均須提供原件,其中材料①②③④需要復印件一套。)
(二)戶籍不在崇川區的入學適齡兒童,其法定監護人具備“穩定住所、穩定就業和穩定收入”三項條件,且實際居住地在我校施教區范圍內,由法定監護人攜帶如下材料到學校進行申請登記。
1. 法定監護人已經在崇川區購房的,按施教區安排入學,具體要求:
①戶口簿;②住宅房屋完全產權證;③法定監護人崇川區范圍內的居住證(戶籍在通州區、海門區、開發區不作要求);④幼兒素質發展報告書。
2. 法定監護人在崇川區租住的,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,具體要求:
①戶口簿;②法定監護人崇川區范圍內的居住證;③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(或法定監護人工商營業執照);④法定監護人在本地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證明(繳費清單可在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進行查詢打印,網址:https://rs.jshrss.jiangsu.gov.cn/index/,或憑身份證到就近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自助一體機打印);⑤幼兒素質發展報告書。
(上述材料均須提供原件,其中材料①②③需要復印件一套。)
補充說明:執居住證的非崇川戶籍適齡兒童,視我校學額再作確定。若學額已滿,則到周邊學額空余的學校申請報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